区内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商标制度的基础保障作用,促进我省企业和区域商标品牌价值提升,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我省2023年度“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申报工作。
根据上级市场监管部门通知,现我区组织开展2023年度“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申报推荐工作,此次申报包括商标品牌价值提升专项行动、商标品牌优势区域创建专项行动、商标品牌建设服务指导专项行动等3个项目的推荐申报。申报单位应符合《通知》要求,具体为:
(一)申报参加企业商标品牌价值提升专项行动的单位应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落实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成绩突出,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责任事故或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法律纠纷;
(二)申报参加商标品牌优势区域创建专项行动的单位应有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以普通商标申报的,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三)申报参加商标品牌建设服务指导专项行动的单位应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局批准建设,在优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赋能区域品牌经济发展和提升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等方面取得成效。
请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并于4月20日上午10:00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含加盖公章扫描件)及推荐表(省局通知文件附件6),发送至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邮箱,我局统一向市局推荐。请按时间要求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880292,邮箱:scjgjzscqk@163.com。
附件1: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2023年4月18日
相关附件可联系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