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潍坊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的起草、审查、审议修改情况、主要内容及贯彻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袁永青主持会议。
发布人
权文松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葛英煜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远彬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王鸿勇 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市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

《潍坊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
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潍坊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于2025年10月24日经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于2025年11月20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条例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明确了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标准和要求,规范了服务供给形式,强化了扶持保障,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条例的出台将为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供法治保障。

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包括总则、组织实施、服务设施、服务供给、扶持保障、法律责任、附则七章,共四十三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培育相关产业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政部门作为主管部门,承担统筹推进、督促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发改、卫健、医保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则协助开展信息摸排、政策宣传、纠纷调解等工作,形成了层级清晰、权责明确、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配建标准,保障服务设施。
明确民政部门应当会同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卫健等部门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落实。对于新建城镇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二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且配建的单处养老服务用房面积不得少于二百平方米,解决面积分散、单栋建筑较小无法利用的问题。对于已建成小区设施不足的,由所在地政府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租赁等方式予以补足。支持将符合条件的闲置办公用房、学校、厂房等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并鼓励其与教育、医疗、文化等设施综合利用。此外,还对养老服务设施移交、建设要求和适老化改造等作了规定,对擅自改变养老服务设施使用性质的违法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
(三)突出需求导向,完善服务供给。
夯实基本养老服务基础,明确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要求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与供需高效对接。着力健全养老服务网络,构建覆盖城乡的县、镇街、社区(村)三级服务网络,要求其发挥各自功能,提供多元化养老服务。深化医养结合,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等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协作,将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拓展服务内容,从助餐服务到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纠纷化解、文体活动等都作了具体规定,全方位满足老年人需求。此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养老机构、物业、家政和互联网平台企业发挥优势,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规范化、专业化养老服务。
(四)强化扶持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全方位的扶持保障机制。在资金支持方面,要求建立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明确按规定比例使用留成福利彩票公益金,并鼓励村集体收益、社会资本、捐助捐赠等多渠道投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逐步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发展商业护理保险产品。在产业发展方面,支持养老服务组织连锁化、集团化、品牌化发展,推动养老服务产业与文化、旅游、健康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通过支持高等和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专业、完善职称评定与薪酬保障机制等多种措施,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当前,我们联合财政部门已经制定出台一系列居家、社区以及其他养老服务政策,为贯彻落实《条例》做好养老服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家庭层面。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的专业养老服务机构给予每张床位1000-2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对低保家庭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或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以入住公办或民办养老机构集中供养,政府对养老机构给予差额补贴。对重度、完全失能低保老年人以及居家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老党员提供居家服务,对提供服务的机构,给予每月200元以内、每小时20元的补助。对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且选择居家服务项目的,每人每月给予不高于500元的消费补贴。向入住养老机构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不高于800元的消费补贴。
在社区层面。面向运营满1年、符合相关建设标准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给予1000-7000元不等的运营奖补。对符合建设要求的新建助老食堂、开设老年助餐服务点的社区或餐饮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面向投入运营时间满一年助老食堂、老年助餐服务点按不同人次数给予8000元、1万元、1.2万元不等的运营奖补。
在其他层面。为入职养老服务大中专毕业生给予1-2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补。为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养老护理员分别给予3000、4000、5000元的一次性奖补。对连续两年以上开设养老服务专业、招生40人以上的市属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院)给予8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为新增的护理型养老机构给予不高于50万元的贷款贴息。对收养中度、重度、完全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分别给予每人每年2400-5400元不等的运营奖补。对建设认知障碍床位的专业养老服务机构,给予每张床位1500-4500元不等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近年来,我市以分级诊疗为主攻方向,以群众健康需求为关注点,着力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率逐年提升。
一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我市从资源整合入手、向健康管理发力、以特色专科赋能,打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温情式”“零距离”医疗服务。目前,全市49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服务机构建立“两院一体”紧密型合作模式,基层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得到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建成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30处、甲等乡镇卫生院102处、社区医院45处、中心村卫生室663处,打造老年病科、康复医学科、中医针灸推拿等基层特色专科282处,基层诊疗量占比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二是丰富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内容。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引导老年人积极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免费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等服务。组建4009个家庭医生团队,配备智慧随访设备,走村入户为群众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等多种形式服务,目前已为145万老年人签约家庭医生,不断满足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需求。实施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每年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2次医养结合服务,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服务,并对其照护者开展健康指导,到年底,医养结合服务率和失能失智老年人健康服务率将达到70%以上。
三是打造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创新实施“单病种群体管理”,打造“疾病筛查、疾病评估、就医指导、基层首诊、双向转诊、随访服务”健康管理链条,畅通上下转诊渠道,实现二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师与家庭医生分工合作,对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开展整合型健康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医疗服务模式,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健康管理服务,让老年朋友健康生活更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