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探索有利于减污降碳协同的治理路径和有效模式,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日前,市政府印发《潍坊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从重点领域协同治理、路径模式探索、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创新、协同能力建设、保障措施等方面入手,明确了相关重点任务和措施。
出台实施方案 明确减污降碳目标
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是由生态环境部发起并组织评选的新型区域发展模式,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
自2023年7月起,我市正式启动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经过报告编制、专家评审、线上答辩等环节,于2023年12月成功获批,成为全国首批21个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之一。
据介绍,潍坊作为典型的工业型城市,近年来经济总量不断增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还不牢固,经济发展与碳污减排的矛盾日益凸显,协调处理好经济发展需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之间的关系是当前面临的现实而紧迫的重大课题。通过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结构优化调整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对美丽潍坊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入选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后,生态环境部与我市共同研究确定了试点任务清单,明确了政策体系创新、协同减排路径创新、管理机制创新等一系列任务,并要求我市按照试点任务清单,细化分解重点任务,明确预期成果、创新举措和保障措施。结合我市实际,9月27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潍坊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统筹兼顾、聚焦重点,推动建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新模式、新路径、新机制。
《方案》明确了我市减污降碳的总体目标,提出立足东部沿海工业型城市定位,以更好潍坊和碳达峰目标为牵引,强化结构调整,创新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到2026年,较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率不低于20.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16.5%以上,减污降碳协同度达到同类城市领先水平,打造工业型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潍坊样板。
突出重点领域 提升高质量发展“含绿量”
以总体目标为导向,《方案》确定能源、产业、交通、农业四大领域作为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重点,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全面提升减污降碳综合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围绕推进能源领域减污降碳源头治理,加快推进煤电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以电力、热力稳定接续供应为前提,按照“先立后破”原则,有序实施30万千瓦以下抽凝发电机组关停并转,分类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到2026年,煤电行业正常工况下平均供电煤耗降至295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行业污染物和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
同时,大力推进风光资源开发利用,在寿光、昌邑、滨海等地打造千万千瓦级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推动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开发和漂浮式海上光伏建设。推进坊子、青州、诸城、寿光、高密、临朐、高新、峡山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建设。到2026年,光伏、风力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1000万千瓦、300万千瓦以上。鼓励建设渔光互补、盐光互补光伏电站,打造渔光、盐光等“光伏+”多产业融合发展模式。
因地制宜发展其他清洁能源,统筹推进生物质能、光热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多元化发展,有序推进诸城、寿光、安丘、临朐、昌乐等建成一批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坚持“一乡一案”“一村一策”,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
围绕推进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调整,加快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对全市焦炭产量进行控制,2025年6月底前,积极推动焦化产能整合转移。新建“两高”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五个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
围绕建立交通运输领域协同增效模式,打造“轨道上的潍坊”,积极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谋划完善客货并重的铁路网络,推动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相关规划,着力推进货运铁路电气化改造,大莱龙铁路扩能改造建成通车。到2026年,全市时速200公里以上高铁营运里程达到350公里。建设海河联运体系,充分利用海陆复合型城市特点,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海河联运体系;依托小清河复航工程,加快推进海河联运枢纽港区规划建设、货源组织、航线发展和配套支撑等工作,培育绿色健康有序发展的海河联运体系,不断提高集装箱和大宗散货海河运输、陆水联运比重。到2026年,港口万吨级以上泊位达到22个,力争货物吞吐量达到5000万吨以上。推动交通工具低碳转型,鼓励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使用新能源汽车,除保留一定的应急车辆外,城区新购置公交车辆100%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新能源公交车比例不低于80%。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建设。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机场、交通枢纽、公交场站等充电桩布局规划和建设,完善充换电、清洁能源加注网络。到2026年,燃料电池汽车推广走在全省前列,建设加氢站8座以上。
围绕农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全面实施节水、减肥、控药一体推进、综合治理工程。在粮食主产区、果菜茶优势产区等重点区域,大力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配方肥。鼓励种养结合,打造“畜禽养殖-农业种植-有机肥加工-土地培养”减污降碳循环闭环链条样板模式。组织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大力推广冬暖式日光温室大棚、智能玻璃温室等节能农业设施。到2026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通过建设秸秆收储体系、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扶持秸秆有机肥企业等措施,最大程度打通秸秆离田利用瓶颈。重点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推广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技术。重点打造建设农作物秸秆收储、技术研发和综合利用的市场主体或社会化服务组织,确保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
推进协调增效 打好综合治理“组合拳”
《方案》还从路径模式、政策体系、创新能力入手,聚焦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列出了助推减污降碳综合效率全面提升的协同治理方法。
聚焦路径模式创新,在优化产业布局方面,依托寿光、昌邑、滨海化工园区和大型化工龙头企业,实施高端化工延链强链行动,同时有序引导化工产业向园区集中,争取到2026年,应入园化工企业入园率达到58%以上,化工园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在探索园区协同路径方面,以沿海化工园区为重点,识别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工艺,推进能源系统梯级利用、生产过程优化控制、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探索形成创新性强、效益明显的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模式。以北部沿海化工园区为载体,充分利用盐资源优势,围绕碱、溴等高端盐化工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建设具有全国先进水平的盐化工产业链。
在探索行业协同路径方面,推动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绿色化改造,扎实推进钢铁、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节能环保装备应用。支持钢铁行业加快推动高炉、转炉、电炉等全流程开展超低排放改造,争创环保绩效A级企业;水泥行业推广低阻旋风预热器、高效烧成、窑炉优化控制、高效篦冷机、高效节能粉磨等节能技术装备;陶瓷行业推广干法制粉工艺及装备;有色行业加快高效稳定再生金属冶炼等绿色高效环保装备更新改造。积极发展新型电炉装备,加快推动有条件的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全面总结凝练水泥、铸造、有色等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技术,形成技术清单,分析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潜力。推广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技术,推进重点行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治理,筛选一批减污降碳协同典型案例,评估协同治理成效。在优化环境治理路径方面,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改进畜禽粪污存储及处理设施装备,推广粪污密闭处理、气体收集利用或处理等技术。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沼气,探索沼气或生物天然气终端利用激励约束机制,推进沼气集中供气供热、发电上网以及生物天然气车用或并入燃气管网等应用。鼓励有条件的污水处理项目,采用污泥厌氧消化等方式产生沼气并加强回收利用。
聚焦政策创新,《方案》以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创新为切入点,用好政策法规、财政支持等政策工具,确保减污降碳成效有效提升。一方面,健全减污降碳协同管理机制,持续深入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对新建“两高”项目开展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排放强度核算,进行减污降碳措施分析,提出排放管理与监测计划,推动减污降碳协同管理。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研究,科学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并开展年度评价,客观评价协同工作成效,推动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减污降碳行动。推动污染物和碳排放量大的企业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将碳排放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和现场执法检查计划,推动减污降碳一体化监管。
另一方面,完善减污降碳约束激励政策,加大对绿色低碳投资项目和协同技术应用的财政政策支持。充分对接减污降碳项目金融需求,建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项目清单。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现有绿色金融政策中纳入减污降碳协同要求,引导金融机构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重点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聚焦技术创新,夯实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工作基础,推动将碳监测纳入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统筹实施,以电力、钢铁等高排放行业为重点探索排放源监测,探索开展能源和工业过程二氧化碳集中排放监测,并与碳排放核算结果进行比对。依托现有城市污染物监测体系,积极开展环境空气温室气体监测评估,尝试选取有代表性的区域开展甲烷浓度监测试点。编制潍坊市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融合清单,识别本地区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摸清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特征。依托现有生态环境管理平台,有机融合污染物和碳排放在统计、核算、监管等方面的协同管理需求,推动减污降碳一体化平台管理。提升减污降碳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国家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推动一批重点企业创建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聚焦减污降碳协同技术需求,鼓励企业申报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力争每年5个以上项目入选市级以上科技发展计划。积极推进氢能、碳捕集等减污降碳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推广。支持重点行业先进节能降碳技术、工艺、设备研究。
《方案》同时以清单方式将我市27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重点试点任务举措、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及36个重点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时间、减污降碳预期效果等以清单方式明确到具体责任单位及县市区。
为确保各项举措顺利推进,《方案》还提出具体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各项试点工作,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协作,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2026年年底前,组织对全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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