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减免标准、减免相关规定等作出说明,特别是该《管理办法》扩大了无偿献血受益人的范围,增加了“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受益人。该《管理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3月31日。
3月19日,潍坊市中心血站的工作人员表示,该减免标准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是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血站的献血量累计计算)在1000毫升以下的,本人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享受减免5倍献血量的临床用血费用,5年后终身享受减免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第二是献血量累计达10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终身享受无限量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第三是受益人临床用血,享受减免累计不超过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的用血费用。该《管理办法》中的总则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血液中心、中心血站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简称“受益人”)。而之前的《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用血费用报销工作管理办法》中的总则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血液中心、中心血站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子女配偶。因此,无偿献血的受益人范围扩大了。
潍坊市中心血站的工作人员提醒,该《管理办法》还明确了临床用血费用减免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完成:一是出院时在医疗机构提供相关材料直接减免血费。二是出院后可通过“潍坊市献血服务平台”线上方式或血站及各献血点现场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