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关注“潍坊高新”

扫—扫手机访问

划重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要来了!查什么?怎么查?
来源:潍坊新闻网  日期:2023年11月09日

11月7日,记者获悉,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即普查采用的数据截止日期时点),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2024年1月1日将正式开展普查登记。

潍坊市统计局工作人员表示,本次经济普查的对象主要包括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此次普查最大的变化是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将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工作人员表示,投入产出调查是为系统反映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组织实施的一项大型调查,往年在逢2、逢7的年份开展,目前已顺利实施7次。

据工作人员介绍,经济普查与投入产出调查虽然目的不同,但组织流程相似,调查对象、调查内容等方面存在重合。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的专项试点结果表明,在经济普查年份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有利于提高统计调查数据的协调性,实现经济总量和结构数据的更好衔接。通过经济普查,将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据悉,本次普查将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也将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责任编辑: 高凤

分享至: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潍坊高新融媒)”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单位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②鉴于本网发布的部分图文、视频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著作权人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单位将及时处理。(电话:0536-8056122)

潍坊高新APP

更多精彩!扫码下载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