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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高新区2026年公开选聘优秀教育教学人才50名!
来源: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期:2026年05月07日

潍坊高新区2026年公开选聘

优秀教育教学人才公告





潍坊高新区设立于1991年,1992年获批国家级,面积12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2,位于潍坊市中心城区,是市委、市政府所在地。近年来,深耕“卓越高新、品质教育”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投入、高品质配备,全方位构建“一校一品牌、一师一特色”的良好教育生态教育综合实力稳居全市前列,已成为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靓丽名片。为持续放大教育品牌优势,切实发挥名师、名校长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建强教育教学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镇中小学公开选聘部分优秀教育教学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选聘优秀教育教学人才50名,其中优秀校长、副校长5名,骨干教师45名


二、选聘范围

(一)优秀校长、副校长岗位

面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中小学校长、副校长或校长后备人才:

1. 全国优秀校长、齐鲁名校长或相当层次荣誉称号获得者。

2. 地市级名校长、优秀校长、特级校长或相当层次荣誉称号获得者。

3. 所在学校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力、办学业绩突出的中小学校长、副校长。

4. 被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纳入校长后备人才库管理的人员。

(二)骨干教师岗位

面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初中和小学教师:

1. 具有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教学名师、拔尖人才、学科领军人才、立德树人标兵、学科育人标兵、教学能手、课改先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教坛新秀称号。

2. 取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事业单位颁发的优质课一等奖或地市级及以上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荣誉,地市级普通中小学青年教师创新课堂教学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省级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者。

3. 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教学成果奖主持人;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认定的教学成果奖主持人或第一位、第二位参与者。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潜心教书育人,恪守育人初心使命。

(三)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具备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够深刻把握义务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理念先进、特色鲜明、业绩突出,具备较强的品牌创建意识和专业发展能力。

(四)具有事业编制身份,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均同意报考。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潍坊高新区在编教师;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四、选聘流程

(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采取专家推荐、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广泛收集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http://112.253.22.93:8198),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5日(截至14:00)。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通过初审的人员于2026年5月15日(截至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7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考试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①《潍坊高新区2026年公开选聘优秀教育教学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②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业务荣誉证书及标志性成果原件及复印件;③工作单位出具的任教(职)经历证明,工作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确有难度的,经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④优秀校长、副校长岗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任职文件或校长后备人才库管理相关证明材料;⑤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1. 优秀校长、副校长岗位。根据报名人员总体情况,采取履历业绩评价的方式,按照一定差额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试测评人选。考试采取专业测试、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办学理念、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治校育人能力及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

2. 骨干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答辩、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具体根据报名人数确定,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教研水平、知识储备、授课能力及师德素养等。

考试按岗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试结束后,如经评委组合议认定,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可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四)体检考察

根据选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档案存在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商调函发出后,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作放弃。




五、人员管理

1. 优秀校长、副校长岗位。根据新聘人员履历业绩、考试考察等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岗位,试用一个学期,期满考核合格的,结合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确定聘用职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 骨干教师岗位。新聘人员纳入潍坊高新区骨干教师人才库管理,试用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通过报名网站适时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自行负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潍坊高新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

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出具任何与考试培训班相关的证明材料。

本公告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6707324

监督电话:0536—6707296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7日


责任编辑: 高旭菲 二审:柳翠瑛 三审:周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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