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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高新区发布最新通告!逾期将暂停发放
来源:潍坊高新社保  日期:2025年08月24日

为确保养老金按时准确发放,保障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保基金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超期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退休人员需及时完成资格认证,逾期将暂停待遇发放。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人员范围

超过12个月未进行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人员。

二、政策依据

按照人社厅发〔2018〕107号和鲁社保发〔2023〕12号文件规定,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每12个月至少进行一次资格认证,每次认证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可在上次认证后一年内任意时间进行。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或“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查询本人最近一次认证时间及认证结果。

三、认证方式

已暂停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我们将恢复您的养老金发放并进行补发。

(一)通过“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潍坊社保”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自助认证。

(二)对于出国(境)定居的人员,可以通过“中国领事”APP或“中国领事”微信小程序进行自助认证。

(三)对于年迈老人、行动不便或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人员,“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提供有“亲情服务”,“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提供有“代他人认证”服务,可由子女或亲友协助进行自助认证。

(四)自助认证不通过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社会保障卡,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中心服务区办理资格认证(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9777号)。对于年迈老人或行动不便的人员自助认证不通过的,可以向高新区社保中心预约提供其他方式认证服务。

四、其他事项

请广大养老金领取人员及时关注资格认证的相关政策,了解认证时间和要求,并按照规定完成认证。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社会保障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您的养老金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联系方式:高新区社保中心养老保险科
电话:0536-8886322
新城街道社保所:0536-8860160
清池街道社保所:0536-3566972
新钢经济发展区社保所:15726366058
新昌经济发展区社保所:0536-7101040
汶泉发展区社保所:0536-7619316

附件:“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自助认证操作指南


高新区社保中心

2025年8月

“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

自助认证操作指南


一、申领电子社保卡

(如已申领“电子社保卡”,可略过申领步骤,直接登录电子社保卡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1、打开微信搜索“电子社保卡”,点击进入“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

2、点击“电子社保卡”,输入姓名、身份证信息进行申领或绑定

3、实名认证

微信首次登录领取电子社保卡输入微信支付密码,通过人脸识别进行实名认证;或输入电子社保卡密码进行身份认证登录。

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一)本人认证

1、进入“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点击“长辈版”后,点击“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2.点击“我要认证”,勾选“我已仔细阅读并同意”、点击“开始人脸认证”。

3.点击“开始录制”,面对手机摄像头点击下方原点并读出屏幕上的数字。

4.认证成功后,可点击“查看认证记录”查看。

(二)电子社保卡亲情服务

如果退休人员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子女可通过本人电子社保卡的亲情服务,为父母进行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1.登录电子社保卡,点击“亲情服务”,按提示要求绑定父母的电子社保卡。

2.在亲情服务页面选择需要认证的亲属,按照提示操作就可以帮父母进行“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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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编 辑| 高旭菲

初 审| 杨   涛
复 审| 柳翠瑛
终 审| 周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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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高旭菲 二审:柳翠瑛 三审:周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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