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潍坊高新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期:2025年03月20日
潍坊高新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启动以来,通过走访调查,在各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现已核查文物点22处,新发现古建筑2处,古墓葬1处。为全面掌握我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做到“应保尽保”,再次向各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信息,望各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供相关线索。
按照“应保尽保”原则,1911年以前的古遗址、古墓葬、 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全部纳入普查和认定范围,开展地毯式清查;将具有保护价值的古老建筑,反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的物质文化遗产纳入普查范围,将1840年以后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重要关联的各类史迹,尤其是具有典型价值的近现代工业建筑、金融商贸建筑、文化教育建筑、医疗卫生建筑、水利、农业、林业、交通道路等行业遗产,以及乡土遗产、二十世纪遗产、文化景观和文化线路等也列入本次普查。
文物是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古文化遗址:主要是指古代人类的居住地和生产活动的场所以及在对自然环境改造利用后遗留下来的痕迹。
(二)古墓葬:主要是指埋葬古代人类形成的区域性场所。
(三)古建筑:主要是指古代建造的主体尚存的建筑,例如老房子、寺庙、影壁牌坊、桥梁等。
(四)石窟寺及石刻:主要是指佛教或其他宗教信仰者在山崖中开凿的洞窟,雕刻在石头上的文字、人物、动物或图案,例如碑刻、石雕、岩画。
(五)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主要是指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例如会议旧址、烈士墓、纪念碑、革命人物旧宅、老供销社、老泄洪闸及引水闸、渡槽、桥梁等。
(六)其他:主要是指文化景观,古猿、古人类以及与古人类活动有关的古生物化石地点,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实体等。
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请您在提供线索时提供尽可能详细的情况描述,包括名称、年代、详细地址等。
填写《潍坊高新区第四次全国文物线索登记表》并发送至邮箱wfgxwlscgl@163.com,联系电话:0536-8191107。
附件:潍坊高新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线索登记表。
潍坊高新区第四次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