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的公告
为提高科技治超水平,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山东省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山东省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十四五”布局规划》等文件要求,决定自2024年5月20日零时起,启用1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监测点位,届时对过往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进行信息采集,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现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系统监测点具体位置公告如下:高新区徐家庄段监测点,G308国道K262+267处(上行)。
该系统经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检测所得数据将依法作为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处罚证据。请广大运输业户和驾驶员自觉遵守公路法律法规,安全合法运输,严禁超限超载。
特此公告。
潍坊高新区交通运输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