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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中小学生研学,潍坊高新区发布最新公告
来源:潍坊高新传媒  日期:2024年04月20日




为进一步规范研学管理,提高研学质量,确保研学活动顺利组织和保障师生安全,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将对中小学研学服务机构进行遴选,并建立高新区研学服务机构资源库,供全区中小学校选择委托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PART 01

1.依法注册的旅行社或相关服务机构。

2.符合LB/T004、LB/T008和LB/T028的要求,具有AAA及以上等级,并符合GB/T31380的要求。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且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

4.连续三年内无质量投诉、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纷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制度完善。配有专职的项目管理人员、专(兼)职研学导师、导游等,从业人员无犯罪记录。有多次承接200人以上中小学生团队活动经验。

6.研学课程紧扣研学主题,课程内容设计科学合理,线路和流程安排紧凑,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特色,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学生实践、创新、协作等综合素质的培养。

7.安全保障机制健全。有稳定的安全保障团队、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出行的保障制度和应急管理预案等,能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8.保险机制健全,每次旅行社或机构购买的责任险单人单次事故责任限额不低于100万元,单次事故不低于200万。人身意外险保额单人单次不少于50万元。

9.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有较强的责任心,有教育情结,有合作精神,有公益生态情怀。

10.通过遴选入库的研学服务机构须接受研学资金监管。


二、遴选程序

PART 02

(一)书面申请。凡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或相关机构可向区教体局进行现场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

1.申报表(见附件1);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旅行社(机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旅行社(机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6.固定的经营场地(实地办公用房)证明材料(包含不动产登记证书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房屋租赁费转账证明);

7.旅行社(机构)工作人员名单(包含项目管理员、研学导师、导游等)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复印件、用工合同复印件、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8.提供近6年研学业绩证明材料(与学校签订的研学旅行合同复印件、保单、以及有关研学现场照片等),最多不超过5份;

9.提供3个不同类别、主题突出、设计合理的研学精品线路及研学课程(研学手册)等资料,可包含中心城区线路、市内线路、省内线路、省外线路。

(二)资格审查。区教体局组织专家及学校代表、家长代表组成评审组,根据机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符合要求的进入研学服务机构资源库名单。

(三)名单公示。拟入库机构名单将在“潍坊高新教育”公众号发布,公示期为7天,期满且无异议的,最终确定进入研学服务机构资源库。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PART 03

有意向申报的旅行社(机构)请填报《高新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申报表》、《精品研学线路及课程简介》(附件1、2),于2024年4月22日至4月25日期间提交相关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报送地址:东明学校锐新楼311办公室(北宫东街2933号)。联系人:尚老师 联系电话:3086166;13455671011。


附件1.高新区中小学研学旅行承办机构申报表.docx

附件2.精品研学线路及课程简介.xls

 



责任编辑: 马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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