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政策依据:
《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潍高软字〔2023〕1号)
02
救助对象及标准:
03
办理流程:
04
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
新城街道:0536-8883920;
清池街道:0536-3566951;
新钢经济发展区:0536-2993957;
新昌经济发展区:0536-7101040;
汶泉发展区:0536-7619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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