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执行工作理念,扎实推进“四项创建”示范活动深入开展,近日,高新法院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再发力,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果断亮剑,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期待。
执行案例
申请执行人晏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却始终无动于衷。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冻结了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线下查控财产亦无所获,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申请执行人近日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的具体住所,并申请法院依法对其拘传。在本次集中行动中,执行干警前往淄博市周村区拘传被执行人李某,当晚8时许,顺利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但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付款义务,双方矛盾更加激化。虽然执行法官反复做双方当事人工作,但直到深夜11点,双方当事人仍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
次日,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李某带至医院进行拘前体检,见执行干警“动了真格”,李某突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之前的强硬态度突然转变,打电话联系其家属帮助筹集案款。同时执行干警继续做双方调解工作,最终申请执行人就首付案款金额作出让步,被执行人当场过付申请执行人晏某25000元,并承诺于30天内偿还剩余所有案款,双方顺利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本次集中行动邀请政协委员见证执行,共出动干警20人、警车3辆,拘传2人,扣押车辆1辆,执结案件4件,执行到位金额2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