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合同格式条款监管,规范合同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近期,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新钢新昌市场监管所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消费领域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
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是指合同协议书、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电子协议等存在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在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新钢新昌市场监管所对潍坊高新区某汽车装饰用品店检查时发现该店印制了100余张消费充值卡,其中卡背面印有“持卡须知第四条此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字样,该行为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责令该装饰用品店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警告处罚。
下步,新钢新昌市场监管所将持续加强对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不良商家借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引导各类经营者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切实维护消费公平,营造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