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注销个人名下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第一类: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给予12%补贴,补贴金额最高2万元;
第二类: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10%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提示: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不予补贴。
第一类:换购新能源乘用车给予8%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第二类:换购燃油乘用车给予6%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所需信息及材料:
1.录入申请人本人身份信息及可用于接收提示信息的手机号码,申请人本人持有的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Ⅰ类借记卡卡号、开户行名称等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等。
2.录入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须回收拆解企业盖章、经办人签字或盖章)和《机动车注销证明》(须车管部门盖章)电子版或原件照片、扫描件等。
3.录入购置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发票或纸质版发票发票联)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和第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所需信息及材料:
1.录入申请人身份信息及名下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申请人本人持有的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Ⅰ类借记卡卡号、开户行名称等信息,上传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等。
2.录入转让旧乘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号牌号码、在申请人名下登记时间以及转让登记日期等信息,上传旧乘用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发票或纸质版发票发票联)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至第4页以及全部信息登记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3.录入购置新乘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号牌号码、购买日期、注册日期等信息,上传新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发票或纸质版发票发票联)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和第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咨询电话:0536-5576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