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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9处高速路段将启用区间测速
来源:潍坊新闻网  日期:2024年08月13日

日前 ,记者从潍坊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将启用S6济潍高速、S21新董高速、G25长深高速潍坊段9处高速路段的区间测速执法取证设备。

其中,S6济潍高速有两处区间测速路段,分别为潍坊方向89千米+870米至107千米+640米、济南方向108千米+048米至90千米+036米。S21新董高速有六处区间测速路段,分别是董家口方向34千米+086米至59千米+800米、69千米+880米至84千米+750米、100千米+590米至119千米+180米;新河方向119千米+295米至100千米+660米、84千米+850米至69千米+930米、59千米+890米至34千米+224米;G25长深高速有一处区间测速路段,为长春方向1410千米+800米至1398千米+550米。

据了解,该9处测速执法取证设备将对区间测速路段内通行车辆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20%的,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20%的,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等超速类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自8月8日起5个工作日后,潍坊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将依法把以上路段纳入区间测速范围,对超速违法行为进行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平安出行。

责任编辑: 高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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