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全力维护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针对夏季交通违法行为规律特点,潍坊公安交警紧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大对酒驾、醉驾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8月1日,全市集中开展了统一夜查行动。其中,就有下面7名酒司机被查。一起来看看他们的“故事”吧。


深夜11时 这个点不会被查?
8月1日23时左右,潍城交警二中队民警在健康西街月河路口南侧开展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突然停靠路边,民警立即上前检查,发现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驾驶人张某晚上和朋友一起喝酒,感觉喝的不多,以为时间比较晚了,不会遇到交警,便心存侥幸驾车往家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且暂扣6个月的处罚。
怎么又是你?拘!
经调查,张某勇曾在2019年2月10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目前驾驶证为吊销状态,因此张某勇构成驾驶证吊销期间驾车和饮酒后驾车且曾因醉酒后被处罚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张某勇被处以罚款3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见到交警急刹车 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俞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且暂扣6个月的处罚。
别拿摩托不当车 酒后驾驶照样查
8月1日23时34分,张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昌乐县青年路由北向南行驶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4mg/100ml。经进一步调查,张某曾于2023年6月4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昌乐交警处罚过,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张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摩托车属于法定机动车范畴,酒后驾驶摩托车也属于酒驾。
路程近就可以酒驾?
为躲避检查 从乡村道路走?
8月1日16时左右,昌邑交警在石埠镇西金台村路口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发现车牌号为鲁G57**X的小型轿车停滞不前,十分可疑,民警上前将其拦停,闻到驾驶室弥漫着一股酒气。经对驾驶人林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路口一个对视 这名男子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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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守牢底线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共同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