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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明白纸
来源:潍坊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日期:2024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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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焚烧秸秆的危害

1.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危害人体健康。

2.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

3.引发火灾。一旦引发麦田大火,往往很难控制,造成经济损失,严重威胁生命安全。

4.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

5.浪费秸秆资源。如果秸秆在田间焚烧后化为灰烬,有机质和氮素100%损失,肥料资源被白白浪费。

二、秸秆还田的益处

1.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物理性状,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和缓冲性能。

2.维持土壤养分平衡,促进微生物生长、繁殖,提高土壤的生物活性,提高肥料利用率。

3.增强农田保水抗旱能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4.增加农作物产量,降低成本。据调查,秸秆还田后第一季作物平均增产5%-10%,第二季后作物平均增产5%。

5.减少因秸秆焚烧带来的一系列社会关注问题。秸秆机械还田使秸秆中的有机质得到充分利用避免了长期以来农民大量焚烧秸秆而造成的环境污染、交通安全、火灾等问题,有利于生态农业的发展。

三、处罚措施

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对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以“故意损毁财物”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殴打、故意伤害、公然侮辱镇、村干部的,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43条的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四、倡议

广大农民朋友,保护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禁烧秸秆更需要大家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美丽潍坊共同努力!


责任编辑: 周宗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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