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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起,《潍坊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
来源:潍坊发布  日期:2023年12月12日

12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潍坊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潍坊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起草、审查、审议修改情况、主要内容及贯彻实施意见。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晓东主持发布会。会上,市投资促进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常务副主任李莉介绍了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情况及下步实施打算,市司法局一级调研员单连功介绍了条例(草案)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赵萍介绍了条例的审议修改情况及主要内容,并回答了记者的现场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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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23年10月25日经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于2023年11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条例分为总则、市场环境、政务服务、法治保障、附则,共五章三十九条。

《潍坊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将于2023年12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的审议和修改过程

2023年5月,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潍坊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的议案》。按照立法工作程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先行审议,提出了审议意见。6月25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组织部分委员、代表到县市区进行了调研,与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进行了座谈,并与杭州、石家庄等地人大进行了沟通交流。在此基础上,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修改稿及审议结果的报告。8月29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条例草案修改稿及审议结果的报告进行了审议。根据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针对规范和减少涉企行政检查、加强中介机构管理等条款,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调研、座谈、修改,最终形成了条例草案表决稿,以呈阅件的形式征求了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的意见,并通过代表履职系统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通过立法协商征求了政协委员的意见,在潍坊人大网站刊登公告,并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等平台,征求了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9月27日,市人大法制委召开全体会议对条例草案表决稿及其说明进行了统一审议,决定提交市委常委会和主任会研究。10月8日,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关于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立法情况的汇报》,对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意将条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10月25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潍坊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11月30日,《潍坊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12月15日起施行。12月7日,《潍坊日报》发布潍坊市人大常委会第41号公告,对条例全文予以公布。

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草案表决稿分为总则、市场环境、政务服务、法治保障、附则,共五章三十九条。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

(一)确认巩固已有成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对已经取得的、为实践检验成熟的重要营商环境改革成果,通过条例规定加以确认巩固。比如规定依托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平台建立政企沟通机制,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办理,深化大数据共享、平台应用,开展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评估,依托代表联络站(点)建设营商环境监测点,实现与代表活动站点的融合发展等。

(二)引领推动改革创新,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新突破”。为推动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规定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监督平台,按照事前报备、事中留痕、事后评价原则,对涉企检查行为实行全过程监督。执法部门应当编制、公布年度行政检查计划,以增强执法检查的可预见性。推行远程、移动等非现场行政检查监管方式,以减少入企现场检查。为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改革,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境,规定建立健全资本补充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实行优惠担保费率,坚持降费让利,惠企助企。

(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对提高实体经济的创新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规定加快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价值链深度融合,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集群,强化产业数字化赋能,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对人才引进难、留不住的问题,规定应当完善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保障措施,在住房安置、医疗保障、社会保险、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对惠企政策问题,规定政策制定机关负责组织政策的落实和兑现,合理设置并公开申请条件,简化申报手续,推进一次申报、快速兑现。规定监察机关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加强监察监督。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依法予以追责,以推动条例规定的落实,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下步实施计划

将主要从三个方面组织贯彻实施好《条例》,确保条例便企惠民的相关规定能够切实落地见效。

一是抓好学习宣传。采取全员覆盖、分级组织的方式,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深入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营商环境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确保相关人员全面理解和准确掌握《条例》规定。同时,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结合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年”活动,全方位、矩阵式深入抓好《条例》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都重视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时时处处都讲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是抓好协同推进。进一步强化大局观念,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深入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特别是针对条例中提到的“合理统筹入企调研参观活动,压减涉企行政检查频次”“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实行报备制度和企业评价制度”等创新条款,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细化实化的具体措施,确保《条例》各项创新性举措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抓好配套完善。坚持以《条例》为依据,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对照《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与《条例》精神不相符的政策文件,制定完善有关配套部门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修改完善工作流程和工作指导意见等,进一步增强开展营商环境工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同时,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还将继续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单位,及时跟进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条例》顺利颁布实施,不断增加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满意度,加快打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 高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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