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关注“潍坊高新”

扫—扫手机访问

红色预警!40℃以上!
来源:潍坊气象、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日期:2023年06月23日

高温红色预警!

潍坊市气象台

2023年06月22日10时55分

将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升级为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受大陆暖脊影响

预计23日我市全部县(市、区)

都将出现40℃以上的高温天气

请注意防范

潍坊具体天气预报

今天夜间到24日白天,天气晴转多云,南风3~4级,最低气温24℃,最高气温38℃

24日夜间到25日,天气多云,南风3~4级,最低气温22℃,最高气温33℃

省减灾委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发布

高温天气及端午假期风险预警提示

↓↓↓




本次高温持续时间长、温度高,又逢端午假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统筹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宣传教育,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切实做好端午假期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山东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现就有关风险防范应对工作提示如下:

1、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端午小长假即将来临,民俗、游玩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相对集中,叠加持续大范围高温天气,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随之增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入分析研判各类灾害和次生衍生灾害风险隐患,细化实化防范应对工作措施,加强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压实压紧安全工作责任,合力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多渠道、多形式发布预警信息和灾害风险提示,广泛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和景区景点、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提示牌等宣传普及高温防范和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引导群众安全出行出游,努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2、严密防范灾害风险。端午假期,全省将维持晴多雨少和持续性高温天气。节日期间外出游玩要注意防暑降温,出行避开正午时段,及时补充水分。有关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劳动法和有关防暑降温管理规定,督促检查用人单位强化作业场所防暑降温措施,科学安排高温、露天和高空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假日期间,天气炎热,溺水事件易发,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在沿海、河流、池塘、水库等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配置救生物品,加派专人巡守;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监护,教育孩子不要靠近河海、池塘、沟渠等水域玩耍、游泳,避免发生溺水事故;水上活动要做好防护,在指定的、符合安全标准的水域进行活动,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游玩过程中不得松开或解下安全防护服,穿戴好救生衣,谨防溺水。要大力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大型综合体、高层建筑、老旧小区、交通枢纽、仓储物流场所等重点单位和宾馆、饭店、商店、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重点检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要加大林火监控力度,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提前部署相关措施,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3、全力保障生产生活秩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放在首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过节。要加强有序用电管理,做好电力调度,优先保障城乡居民和公共场所用电;加强电网巡查检修,防范因电力设施超负荷运行引发的火灾、停电等事故。加强水厂运行管理和供水管网检修维护,全力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燃气事故发生。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做到高温季节疫情防控和防止流行疾病发生两手抓、两手硬。加强技术指导,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不利影响。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尤其要做好城乡养老、社会福利、医院等机构防暑防火工作,落实防暑降温和卫生防疫措施,高度关注“三无”人员、“五保”老人、空巢老人、高龄失能老人及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安全。

4、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要针对高温天气安全生产特殊性、复杂性,始终把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作为重中之重,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监管盲区,堵塞安全漏洞,排查整治隐患,确保夏季高温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要紧盯交通运输、海上安全、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文化旅游、消防、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和监督执法,坚持以“四不两直”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认真落实各项防暑降温和安全防范措施。

5、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带班制度,及时上报各类突发事件,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要认真做好预案、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救援准备,合理安排医疗救治力量,加强防暑降温和急救药品储备,加强实战化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高效、科学、有序处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

关于切实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通知

↓↓↓

图片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

当前我省已进入盛夏季节,多地气温连创新高,对职工工作产生较大影响。为切实维护高温期间职工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等规定,现就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

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关系用人单位生产安全,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高温天气下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摆在首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同配合,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力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充分履行防暑降温工作主体责任

(一)严格执行夏季高温天气作业规定。企业要做好高温天气期间的生产组织和管理,超高温时段严禁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二)扎实落实防暑降温措施。企业要在高温天气户外工作场所或高温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防暑降温设备设施,为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饮料、保健用品等,营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要对不适宜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及时协商调整工作任务,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从事户外作业及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要对出现中暑等症状的劳动者立即采取相应救治措施,必要时及时送医治疗。

(三)认真落实高温待遇。企业要合理确定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工作量和劳动强度,不得因高温天气停工、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要严格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64号),按照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的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不得用清凉饮料等冲抵防暑降温费。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落实相关防暑降温措施。要加强对有高温作业场所和户外露天作业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贯彻落实、职工防暑降温费发放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要坚决予以制止,立即停止高温作业;对于未按规定标准发放职工防暑降温费等行为,要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与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工会组织等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 马汶君

分享至: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潍坊高新融媒)”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单位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②鉴于本网发布的部分图文、视频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著作权人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单位将及时处理。(电话:0536-8056122)

潍坊高新APP

更多精彩!扫码下载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