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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出台“十条”!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来源:潍坊日报社   日期:2022年12月07日

  近日,潍坊市中级法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意见》通知,从刑事、传统民商事、知识产权、多元解纷、执行程序等十个方面,压实了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全流程全要素服务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意见》要求,加强对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刑事司法保护,坚决依法惩处破坏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以及伤害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审慎适用拘留、查封、扣押、限制消费等强制措施,妥善审理因疫情引发的买卖、运输、租赁、旅游等纠纷,对确有困难的企业实行缓、减、免诉讼费政策,协助企业纾困解难,全力保障各方权益。加大对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严格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着力解决实践中存在的侵权成本低、企业家维权成本高的问题。依法保护企业家的自主经营权,完善金融审判机制,依法支持高质量项目建设、产业融合发展和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加强破产案件审理,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加强对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审查力度,依法处理恶意利用诉讼打击竞争企业、破坏企业家信誉的行为。

  着眼减轻企业家讼累,《意见》强调,坚持“和为贵”理念,依托潍“和”坊“安”多元解纷机制,加大非诉渠道诉前化解力度,建立“绿色通道”,从简从快处理涉企案件。同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保障企业家的胜诉权益,认真落实服务企业专员制度,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推动形成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编辑: 张韶华 责任编辑: 刘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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