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山东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潍坊市关于做好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高新区于2026年2月至3月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进行集中申报,并对已纳入城市奖扶人员进行年度确认。
申报条件
具有高新区户籍,在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2022年11月1日—2025年11月30日期间的企业退休人员或2026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的无用人单位城镇居民。
申报对象
1.城镇无用人单位独生子女父母
非机关、事业组织单位和企业退休,2026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的城镇失业、无业、自谋职业等人员中的独生子女父母(包括原企业职工,后离开单位自己缴纳保险从代理中心退休的人员)。申请时填报类型选择“城镇无用人单位居民”。
2.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
2022年11月1日-2025年11月30日期间从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退休,且已办理完退休手续的独生子女父母。申请时填报类型选择“城镇企业退休人员”。
3.往年申请通过的独生子女父母
2023-2025年度已通过爱山东APP线上申报城市奖扶的以上两类人员无需重复申报,只需进行“年度确认”;户口发生迁移的需填写现户籍地,并上传现户籍地址户口本单页后再进行确认提报。
注:符合奖励条件的人员,需从未落实过其它退休独生子女父母相关奖励政策。迁入高新区时年满60周岁的省内户籍人员,需提供原户籍地县级卫健部门未落实独生子女父母相关待遇的证明。在退休或年满60周岁后将户籍由外省迁入到高新区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不享受本奖励扶助政策。
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主页、索引页、个人单页),结婚证或者离婚证、配偶死亡的死亡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确认表或退休证(电子退休证明)等。
注意事项
■ 请符合条件的扶助对象务必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申报,逾期将无法申报。
■ 因申报系统没有银行卡填报选项,建议申报人员办理社保卡并开通金融功能。不便自行操作的申报人员可携带手机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社区居委会,由计生工作人员指导填报。
■ 如退休证退休时间页、退休时申报单位页不在同一页,请将退休时间页上传至“退休相关证明”,将退休时申报单位页上传至“其他证件”。其他证件图片还包括户口本首页、结婚证、离婚证或判决书、配偶死亡证明、劳动代理中心退休证(尚未办理退休的用劳动合同或缴费收据代替)等,务必将以上其他证件放到一起拍成一张照片上传。
■ 2023-2025年度线上申报城市奖扶已纳入山东省城市奖扶系统人员,需从手机端进行年度确认:未发生户口迁移的,请点击城市奖扶—年度确认办理;若户口发生了迁移,请填写变更后的户籍地,并上传现户籍地址户口本单页后再进行确认提报(迁至青岛市或从青岛市迁入我区的,需在原申请地退出后重新申报)。未进行年度确认的人员无法进入花名册将停发扶助金。往年线下申报的人员无需重复申报,但需配合社区居委会做好年度确认工作。

■ 为避免错误申报被退回,请准确选择填报类型: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或城镇无用人单位居民;户籍地所在街道、社区居委会填写必须正确,如果不清楚可咨询社区。

△高新区2026年城市奖扶申报咨询电话
申报流程
手机安装“爱山东”APP,并注册登录。
■ 方式一:
进入“爱山东”APP首页,在搜索栏输入“城市奖扶”,点击搜索到的“城市奖扶”选项,根据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证明材料。



■ 方式二:
进入“爱山东”APP首页,依次点击“查看全部——救助福利——城市奖扶”选项,根据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