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潍坊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东明路派出所
依法处理一名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嫌疑人

近日,东明路派出所依法处理一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嫌疑人。
经查,孙某平在辖区某路口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孙某平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燃放烟花爆竹
不仅会造成噪音污染、降低空气质量
甚至会引发火灾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良好生态环境
请广大市民自觉增强法治意识与环保意识
严禁在禁止燃放区域和时段内燃放
坚决杜绝各类违规燃放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