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企业:
为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作用,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52号)文件要求,现将高新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
在高新区参保的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实施。
劳务派遣企业,采取自主申请模式申领,办理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告知。
二、办理时间
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三、享受条件
参保企业、其他参保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省、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非“僵尸企业”,非“严重失信单位”。
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含),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含)。
四、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历年欠费及滞纳金)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为6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执行。
五、资金用途
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六、办理方式及申请材料
(一)线上自主申报
1.办理方式:参保单位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weifang.gov.cn/)→服务大厅→单位网上服务→社会保险→稳岗补贴核定支付模块进行申报,确认稳岗返还相关信息。
注意事项:
(1)开户行必须为银行全称
(2)银行户名为申请单位名称
(3)必须要填写银行联行号,不清楚可咨询开户银行。
(4)银行账号不能出现空格
(5)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对退回后超时未重新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6)有诉讼、行政处罚记录,请提交处理结果凭证。
(7)失业保险退费、补缴不在补贴范围内,请核对好补贴金额。
(8)截图要按照附件要求显示企业相关信息、截图的时间。
2.申请材料:
(1)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信息确认表:需下载后盖章并上传。具体确认操作流程请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单位网上服务系统(https://web.sdwfhrss.gov.cn/smartsisp-dwwb/#/wfDwLogon)→常用下载专区,下载并查看“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网上确认流程(非劳务派遣企业)”(附件1: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网上确认流程)
(2)上传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执行信息网和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网站四个网站截图信息。(详见附件2:网站截图注意事项)
(3)营业执照
(4)银行开户许可证
联系电话:0536-8866051
附件:1.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网上确认流程(非劳务派遣企业)
2.网站截图注意事项
潍坊高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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