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3日,赵某驾驶鲁GS**93小型轿车行驶至胜利东街志远路,因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被高新交警四中队查处,赵某被处以罚款500元。


2月20日17点40分许,奎文交警二中队在高峰岗期间,发现东风东街虞河路东侧有一辆炸街机动车存在改型、噪音、漂移驾驶违法行为,引起附近群众关注,民警迅速上前查处。

最终,民警对驾驶人马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

2月21日11时03分,奎文交警巡逻至胜利东街四平路口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鲁J75J**的蓝色小型轿车涉嫌非法改装车。后经查实,该车擅自加装了排气管,制造出了轰隆隆的声浪,民警对驾驶人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擅自改装车辆不仅给道路交通埋下安全隐患,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随后,民警对王某处以罚款20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




1月15日,奎文交警在潍州路巡逻时,发现一辆黄色小型轿车排气声音异常,随即对其进行了检查。经查,该车排气存在明显改装行为。民警对驾驶人张某处以罚款500元,并责令拆卸改装装置,恢复原状。
摒弃交通陋习 杜绝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