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明确规定,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误导消费者。目前,高新区落实新规的情况怎么样?来看记者的一线调查。
记者 柳翠瑛
市民在商场购物的时候会发现这样一种情况,当我们在摊位购买肉类、水产等商品的时候,商品的颜色非常地鲜亮,好看,但是拿到家之后,颜色就会稍微黯淡下来,这其实都是因为“生鲜灯”的原因。那随着“生鲜灯”禁用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之后,市场上的情况怎样呢,让我们一起跟着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一起去看看。
在高新区十甲农贸市场的九号生鲜厅,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正在查看商家“生鲜灯”更换情况。“生鲜灯”本质上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不会散发热量加速食物腐坏,不影响食品质量安全,但是会利用不同颜色的光源来突出或掩盖食品的色泽和感官性状,让消费者难以看清食物的“真实面目”。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食药科工作人员 李琪
前期,我们对超市、生鲜店等单位加大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督促商家及时撤掉“生鲜灯”,更换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接近自然光束的照明设施。
市民
灯换了很好,肉是白色的,灯一照都泛红,好猪坏猪看不出来了,现在灯换了很好。
市民
原来不是真颜色,现在是肉的真颜色了。
据了解,“生鲜灯”不仅会误导消费者对食材新鲜度的判断,还有一部分商家会利用“生鲜灯”继续售卖已经变质的食品,对消费者身体健康产生威胁。而随着禁用“生鲜灯”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记者在农贸市场内看到,许多商家都已将照明设施更换为显色接近自然光的普通日光灯。
商户
换了灯之后他们都感觉视觉上好了,明显好看了。以前肉来了以后不是正颜色,太红。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食药科工作人员 李琪
目前,已完成辖区农贸市场生鲜灯改造,周边商超等大部分业户已按照规定完成更换。下一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推进辖区业户“生鲜灯”更换工作,坚决杜绝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使用“美颜神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发生,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潍坊高新融媒记者:郭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