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通知》规定,2017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我省评审指标共232名,报送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11月8日。
申报推荐程序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的评审办法,实行个人申报、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呈报、评委会评审。
申报要求
各市申报正高级教师人员结构情况要提前报备省教育厅人事处。各市、单位要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组织申报推荐时,要加大向一线、农村教师的倾斜力度。
申报比例
小学(含幼儿园)、初中、高中原则上按照2:4:4的比例推荐(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人数不低于20%),义务教育学校(含幼儿园)中,农村(乡镇及以下,不含县城驻地,以教育事业统计口径为准)教师比例不低于30%。
兼职从事管理工作的中小学教师不超过申报推荐人数的30%。
材料报送
2017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24.128.251.110:8185/),单位、个人注册后进行填报审核。该系统登录页面有“下载资料”,使用者可下载系统使用说明书。
相关评审表格、填表说明、材料报送方式及其他评审工作信息,将通过山东教育人事管理网站(http:// rsc.sdedu.gov.cn)发布。
报送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11月8日。
申报人员需参加答辩,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名额分配表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潍坊高新融媒)”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单位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②鉴于本网发布的部分图文、视频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著作权人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单位将及时处理。(电话:0536-8056122)
潍坊高新APP
更多精彩!扫码下载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