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潍坊市质监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公告,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两工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管理,自今年11月1日起,转变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CCC认证)管理。
从11月1日起,质监部门将停止受理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已持有有效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以向CC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申请为相关产品换发CCC认证证书;未持有效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及进口企业,可以向CC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提交CCC认证申请。
该项政策过渡期为今年11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从2018年8月1日起,上述两项产品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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