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密交警大队在市区进行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对涉嫌此项违章的驾驶员,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对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据了解,夜间会车使用远光灯已成为社会公害,驾驶员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其安全驾驶行为是保证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每一位驾驶员都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夜间会车、跟车,关闭远光灯。
分享至: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潍坊高新融媒)”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单位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②鉴于本网发布的部分图文、视频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著作权人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单位将及时处理。(电话:0536-8056122)
潍坊高新APP
更多精彩!扫码下载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