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视频会议。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明确表示,各地要推动县级以上城市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市县根据本地区房地产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保障性住房实际需求、商品房市场库存水平等因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自主决策、自愿参与。要坚持以需定购,准确摸清需求,细致摸排本地区保障性住房需求底数和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情况,合理确定可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商品房房源,提前锁定保障性住房需求。
要坚持规范实施,防范各类风险,做到收购主体规范、收购过程规范、配售配租规范,做到收购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户型面积合适、价格合适、位置合适。要坚持用好金融支持政策,实现资金可平衡、项目可持续。
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市县,切实加强领导力量,抓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落地。
新闻多看点:
在之前相关政策部署基础上,住建部本次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视频会议将开展这项工作的城市范围,进一步明确为“县级以上城市”。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相对而言,三四线城市和县级城市消化周期更长,去库存压力大。与此同时,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三四线城市及县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会大量增加,需要增加这些城市的保障性住房供应。除此之外,三四线城市和县级城市房价下跌更明显,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比新建保障性住房的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周边配套也相对成熟。
在这次视频会议上,住建部再次强调“以需定购”的工作要求,并明确市县根据本地区房地产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保障性住房实际需求、商品房市场库存水平等因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自主决策、自愿参与。
加力推进收购存量房作保障房
此前各地已有收购存量房作保障性住房相关探索和实践。
2023年1月,央行创设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在重庆、济南、郑州、长春、成都、福州、青岛、天津8个城市开展试点,支持批量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
另据中指研究院监测,今年二季度以来,湖北、宁夏等省份,昆明、南京等城市明确可以收购符合条件的存量房源用作保障性住房,贵阳、惠州、临沧、大理、杭州等城市或城市部分区域发布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由国有企业在部分行政区域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从已出台相关政策的城市来看,多数城市未明确具体定价规则,少数城市明确按照周边房源进行定价,惠州提出“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杭州临安明确“以不超过周边房源、车位的评估价作为本次收购的最高限价”。此外,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购买市场化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源则采用成本法确定房源交易单价,原则上为“土地成本+建安成本”,也为其他城市提供了一定参考。
这次视频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的操作要求,要坚持规范实施,防范各类风险,做到收购主体规范、收购过程规范、配售配租规范,做到收购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户型面积合适、价格合适、位置合适。要坚持用好金融支持政策,实现资金可平衡、项目可持续。
此外,这次视频会议明确,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市县,切实加强领导力量,抓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