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彻底排查整治

据应急管理部网站消息,2月26日,应急管理部召开部党委会和部务会。会议指出,要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督促各地突出“三类场所”和高层居民楼等,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治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突出问题。
严格矿山、化工等高危企业复工复产程序和标准,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强化动火、检修维修等特殊作业管理。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推动监管力量下沉一线,强化明查暗访、警示曝光。
要有力防控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发动各方力量,扎实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力度,进村入户开展防火宣传,筑牢森林草原防火人民防线。进一步加强火点监测预警,推动指挥、力量和装备“三靠前”,发生火情坚决“打早、打小、打了”。
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鲁安发〔2022〕24 号)和省应急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总队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消〔2019〕223 号)要求,持续健全完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全链条监管机制。要加强综合协调和议事沟通,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联席会议等长效机制。要从生产标准、流通销售、停放充电等方面,及时通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电动自行车安全全链条监管水平。
“四个一”检查整治具体内容
(一)开展一轮集中宣讲。广泛发动基层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派出所民警、消防志愿者等各方力量深入居民住宅小区、写字楼、办公楼、大型商业设施等重点场所,逐户开展一次“敲门行动”,开展“面对面”宣传提示,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和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宣讲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引导居民和相关责任人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及时清理建筑地下室、楼道、消防通道违规停放的车辆和障碍物,全面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主动防范事故灾害发生。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户外大屏、楼宇电视、社区广播、“村村响”等宣传资源,重点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警示宣传,剖析事故原因,督促各方面切实引以为戒。
(二)开展一轮起底式清查。要结合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单位、村(居)民委员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力量对相关场所开展一次起底式、全覆盖自查自纠。清查内容: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停放充电;违规私拉电线、电缆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堵塞、占用疏散通道、消防通道;设置在室内、地下室、建筑底部或架空层,且无法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三)开展一轮联合执法检查。县(市、区)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公安、住建、应急、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单位,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依法查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且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移交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和消安委办公室要共同组织力量,结合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督查和暗访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四)开展一次应急逃生演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聚焦高层建筑、写字楼、大型商业设施等重点场所,突出社会救援力量、志愿者队伍、乡镇(街道)干部、社区服务中心、物业人员、楼长、群租房业主、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等重点对象的消防基本技能培训和实操实训演练,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一次应急逃生演练,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推动社会面消防安全整体技能提升,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