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妇每人每月发放由850元提高到99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每人每月发放由700元提高到810元;一级、二级、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发放由400元、300元、200元提高到520元、390元、260元。
分享至: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潍坊高新融媒)”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单位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②鉴于本网发布的部分图文、视频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著作权人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单位将及时处理。(电话:0536-8056122)

潍坊高新APP
更多精彩!扫码下载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