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强化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备案管理、主体责任、配合检查义务等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信息公示、经营环境、食品配送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还明确了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义务。
据悉,为避免外卖食品被污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提出:“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封签等方式对配送的食品进行密封”,并在第四十一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对配送的食品进行密封的,送餐人员有权拒绝送餐,消费者有权拒绝接收。”
为统筹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下一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形成食品安全共治合力。督促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强化食用农产品销售、餐饮服务、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